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时,有时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方便了解案件。所以如果是被传唤的话,可以委托律师见面吗?法律对此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传唤?
传唤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了解案所采取的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不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证明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刑事传唤能见律师吗?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传唤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但如果只是传唤,并不限制其人身自由,也不需要律师会见。因为只有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才会被拘留在拘留所。此时,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和沟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当事人能多久见一次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间,只能委托律师为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辩护律师可以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沟通。
法律不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和次数。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合理确定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和次数。
总结:
传唤是指对不需要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指定地点或住所进行讯问的措施,不会被拘留在拘留所,因此不需要律师在拘留所会见。